心理咨询师从职业资格目录“除名”

日前,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心理咨询师等并未被列入国家明确的目录范围内。此前,2016年12月16日,人社部曾发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示》,公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心理咨询师仍站一席之地。谁料正式目录里被“除名”。昨日,记者从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获悉,我省将根据考生意愿,继续做好心理咨询师等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工作,或为考生办理退费。

国家职业资格共140项

日前,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140项职业资格“榜上有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均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

按照要求,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调整。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

心理咨询师等未列入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记者注意到,最新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出炉之后,心理咨询师等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社会各界非常关注,尤其是已经报名了部分资格证考试的考生。

对此,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出公告,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的职业,按省人社厅发[2016]182号文件“已发布鉴定考试公告或已受理鉴定考试报名的,根据考生意愿,或继续做好鉴定考试工作,或退费”的要求,自愿继续参加鉴定的,将在参加鉴定时,要求考生签订“考生自愿参加鉴定承诺书”。

另外,已报考9月23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的职业资格鉴定并已缴费的考生,选择不参加考试的,需在规定时长向省中心申请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申请办理退费的考生和选择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生,按原计划继续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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