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罪”

很多人对心理学有各种各样的理解,有人说学心理学是为了有人走过一眼看过去,就知道这个人有钱没钱,喜欢什么,跟谁有缘,检直君很负责任的告诉你,这不是心理学,这是算命学;有人认为心理学是为了能看穿一个人有没有说谎,有没有骗我,这也不是心理学,这是读心术。心理学学了不能让你变成名侦探,也无法变成预言家,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学心理学呢?

我的答案很简单,因为心理学是如此有趣,却又残酷。说有趣,是因为心理学中有很多有意思的现象和案例,能让你从中一步步的认识到人类包括你自己的思维方式和极限;说它残酷,是因为最终你会发现,心理学指引你发现的,是你心中的原罪,也就是心理之“罪”。那么,我们究竟有哪些心理“罪”?

心理“罪”

第一,偏见之罪:人总是倾向于简单的认识问题,而这种认知往往歪曲事实。

这世界太复杂,混淆我想说的话……王力宏的这首歌说得很好。我们身处纷繁复杂的世界,但我们人类有一种很奇怪的天赋,我们喜欢简单的处理信息,简单的认识世界。因此,我们总是倾向于把获取的新信息套入到已有的思维模式之中,这就形成了我们越来越深的印象,可惜的是这种印象往往是偏见。

心理学上的“首因效应”就说明了这个问题。当我们第一眼看到一个人时,我们在心里会为他/她形成一个第一印象,这个印象虽然不一定正确,但却会影响到你对这个人的看法。比如说有一位读者第一次和检直君聊天,当时检直君还是匿名写作的,但是她竟然凭借着检直君的文章透露出的极少的信息,准确的猜到了检直君的真实身份!这个第一印象给了我太深的冲击,以致于检直君一下子就形成了对她“聪明、睿智、敏锐”的印象,这种良好的第一印象推动了我们的交往。而如果你遇到的一个人,一开始就邋里邋遢不修边幅,你在心里就会给他定下一个不好的印象,从而不再愿意主动和他交往,这就是首因效应带给我们的影响。

心理“罪”

那难道这种印象就一定是正确的吗?不,不一定。检直君的读者猜出我来并不一定是推理能力强,也可能是有人剧透或者刚好碰巧;对方邋里邋遢可能是一种魏晋风骨的体现,但是我们的第一印象阻断我们继续去探究的行动。而这个时候另一种可怕的现象就出现了,那就是检直君在《逼婚?逼婚!》中提过的“证实偏差”。当我们已经确立了一个印象的时候,我们就会产生一种支持自己立场的倾向。我们会下意识的忽略掉和我们印象不符的证据,倾向性的去发现和我们倾向吻合的证据,最后再选择性的去解读和相信证据。最好的例子当然就是“疑人偷斧”,当心中存了“就是他偷的斧子”想法的时候,微笑可以被解读为掩饰,冷淡可能被解读为心虚,但是若是没有这种想法的时候,微笑可以解读为友好,冷淡可能被解读为心中无愧。所以首因效应和证实偏见相结合,我们就基本形成了对一个人的“刻板印象”,而这种印象由于经过了你的不断倾向性的偏差解读,当然就容易形成偏见。

仇官仇富的偏见是这么来的,医生法官的偏见是这么来的,就连现在的骗子也学会了这一招:先用光鲜的第一印象留下“首因效应”,然后让你自己产生“证实偏差”,从而自己不断陷入越来越相信他的境地,如果这个时候结合了“光环效应”,那就效果更佳了。而这,就是我们心理第一原罪——偏见。

心理“罪”

第二,自傲之罪:我们总要拼命维护自己的自尊,甚至不惜欺骗自己。

我们总是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失败,总是愿意维护自己的形象,总是相信自己是最睿智的。因此,我们往往要维护自己的自尊,增加自我认同的倾向,哪怕是欺骗自己。所以我们喜欢人们认同自己,讨厌人们否定自己,“每个人都喜欢被称赞”、“男人就是一个喜欢被称赞的小孩”。

我们在他人面前维持自己的良好形象,一般人出门的时候总要梳妆打扮,女生尤其要为这个过程花上几个小时的时长,这就是因为我们总要尽量在别人面前展现自己好的一面,隐藏不好的一面,这在心理学上称为“印象管理”。而我们经过印象管理之后,会下意识的产生自己“非常牛逼”的错觉,这个时候我们在面对各种感情,尤其是爱情的时候就会产生各种错觉。

心理“罪”

最著名的爱情错觉就是“吊桥效应”,这个效应的意思是当男女双方共同渡过一段情境的时候,尤其是危险的情景,我们往往会把面对危险情境发生的情绪波动理解为生理上对对方异性的反应,从而将此认为是爱情的感觉。这个效应本身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它会和我们三个奇特的心理现象结合在一起。第一个效应叫做“恋爱补偿效应”,什么意思呢?就是“你一般会喜欢上喜欢自己的人”,你想想是不是这样?为什么死缠烂打有用?因为别人对你的爱慕首先就包含了对你的肯定,因为欣赏你、肯定你才想和你在一起嘛!所以你在这种被肯定的基础上也会肯定自己。第二个效应更可怕,叫做“决断效应”,它的意思是说当你作出一个选择的时候,你会不断的通过自我说服来催眠自己,使自己相信自己的选择是最优解。再加上一个“自我确定效应”,就是说你一般会喜欢和自己相似的人,因为喜欢和自己相似的人,是不是等于喜欢自己呀?爱你就等于爱自己嘛!所以这是一种自恋的倾向。在这四种效应的共同作用下,你会不断的说服自己你当时的感受是真实的,你会因为对方的不断说服自己而不断强化对自己的感情的认知,直到坠入情网。

心理“罪”

而我们在面对错误的时候会是另外一种情况。我们首先会倾向于说“不不不,这不是我的错,都是环境的错。”项羽这么牛逼的人,面对败亡也是这样的,他说:“此天之亡我也,非战之罪。”这就叫做“自利偏差”,我们成功了就要把原因归到自己身上,之所以成功,那都是因为我“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而失败了就要把原因归到外因身上,之所以失败,那不是我的问题,就跟中国足球队一样,输了肯定不怪我,怪天气怪场地怪裁判怪球迷怪教练,总之不怪我。

你看,在这些心理现象中,我们总是倾向于维护自己的自尊,增加自己的认同感,增加自己在社会民众心中的正面形象,哪怕是自我欺骗,我们也在所不惜。所以我们会不断推卸责任,不断自我膨胀,这就是我们心理第二原罪——自傲之罪。

心理“罪”

第三,盲目之罪:我们总是要寻求安全感,我们喜欢躲在人群之中,寻求群体的保护。

人归根结底是一种群居动物,有着非常重要的群居心理需求。在我们的生活或者工作中,我们总是会倾向于把自己隐藏在人群之中,为此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思想和个性。

检直君在《逼婚?逼婚!》之中提到的“曝光效应”就是一种这样的心理现象。某个东西或者人只要在你面前出现得足够多次,你就会对其越有好感,所以异地恋基本上最后都是悲剧,就是因为曝光度实在是不高,哪比得上周围绕来绕去的松土人啊!这背后的原因就是因为熟悉,就代表了一定的安全感,而安全感,我们每个人都在追求。而这种安全感的追求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每一个细胞,真的是无孔不入。

心理“罪”

“框架效应”就是这么一种奇特的效应。我们来想一下,如果你的老板跟你说:“下个月给你增加1000元工资,但是如果考核不过关就不发!”你是不是就已经把1000元视为你的囊中之物?当最后你因为考核不过关真的不发的时候,你是不是很失望很郁闷?但是如果老板这么跟你说:“下个月如果你考核过关了,我就奖励你1000元!”这个时候你最后通过努力考核过关拿到了这1000元,是不是感觉到特别的开心?这就是框架效应带给我们的奇特心态:相对于收益而言,我们更讨厌损失。所以啊,你会发现,安全感的渗入是我们不可避免的一个问题。而这种对安全感的过度追求,就很容易产生一个非常可怕的词,叫做“平庸之恶”。

平庸之恶最早是汉娜·阿伦特在《耶路撒冷的艾希曼》一书中被提出来的,大意是一种对自己思想的消除,对下达命令的无条件服从,完全放弃个人的判断。平庸之恶的产生当然有很多原因,但其中的核心离不开这种盲目之罪。《乌合之众》里这么说:“群体对一切传统事物、传统制度都有着绝对的迷恋和崇敬;他们对一切有可能改变自身生活基本状态的新事物,有着根深蒂固无意识的恐惧”。我们从小就在强调合群,只有集体才是对的,长大后我们就变成了沉默的大多数,在这种从众中迷失了自己,进而再去复制别人。平庸之恶虽然剂量很小,难以察觉,却具有难以想象的自我开发的能力:开餐馆的人觉得用地沟油是小事,反正不会危及生命;污染环境的人认为排出一点废气并不会死人,不需要安装过滤环境。正如刘瑜在《恶之平庸》中所写的一样:“我相信他们是普普通通的人,正如山西黑窑案中,那些每天路过黑窑却从未想到举报的人是普普通通的人。”可正是这种小恶,让我们难以防范。我们深藏于群体之中,群体成为最好的挡箭牌,消除了自身的罪恶感。我们每个人消去自己的个性,换来的是罪恶感的失去。这就是盲目之罪。

心理“罪”

偏见、自傲、盲目,心理学剖析给我们的原罪远不止于此。我之所以学心理学,就是因为心理学这些现象不仅仅是一种现象,从其中折射出来的“人性弱点”才是心理学真正有意义的地方。我想,心理学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告诉你人有哪些弱点,并提醒你去克服它。

我们身处原罪之中,唯有时刻警醒,方可不堕深渊。愿我们不泥足深陷。共勉!

(检直奇葩)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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